first class
 
其實我還蠻喜歡看深夜劇的
雖然很多是屬於惡搞或色色的題材
但還是可以看到不錯的小品
FIRST CLASS就是其中之一
雖然是深夜劇,但卡司跟劇情一點都不馬虎
先來看劇情簡介吧:
故事描述吉成千奈美(澤尻英龍華)原先在服飾材料店工作,因為受到推薦而到從小喜歡的時尚雜誌社工作,並一步一步往夢想邁進。

賢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一陣子沒發文了
其實是生活中有了一些變化
主要是工作上變得較忙碌
有點莫名的被賦予出國出差考察的任務
在三個星期內出差兩次,兩次都是兩天就回國
對很多外人看來是覺得很棒的事
是啦
能出國見見世面是件好事
況且還不用自己負擔機票跟住宿費用
只是跟大老闆們出去跟自己去完全不同
而且
兩天的行程職真的很趕又累
都是第一天一大早飛機,所以要5點多就起床
然後第二天回台灣的時候又都晚上10點以後,到家都快12點了
隔天還得正常上班
而出差兩天中就是一直很滿的行程
不是一直走路,就是跟廠商會面
所以是很累的....
因此,對我來說
這樣的出差比正常上班要累很多啊....
在這時候
有件好消息對我來說真是及時雨
因為要辦大陸的一年多次進出簽證
申辦時間至少要一個月
最起碼我可以一個月不用出國出差了
然後
進入這公司邁入第八年
從來沒想過會做這麼久
也沒想過職稱會邁入理字輩
的確會是個鼓勵,我會更加油!

賢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裸夏戀人
 
多虧了 緯來 這星期要播這齣日劇
不然...我都忘了我有看過這齣....=..=
畢竟啊
這齣日劇真的有夠平淡到讓人忘記它
先看劇情簡介吧:
山下智久飾演攝影師三厨朝日,一直以成為有名職業攝影師為目標的他,只能在海邊小鎮的照相館工作,毫無人氣。
某天千代原夏希(香里奈 飾演)來到該小鎮,作為名廚的她是東京人氣義大利餐廳的店長,而她和快將結婚的男友分手的決定時刻剛好被朝日拍下,二人以最難過不幸的事故而認識。失意的夏希為了療傷在海邊小鎮住下,在朝日前輩經營的海邊民宿中當廚師。
同時谷山波奈江(戶田惠梨香 飾演)是朝日自高中以來的冤家,二人絕不考慮對方感有話直說,是關係最親近的存在,她雖然一直對朝日抱有好感,但也知道他的心中還有3年前突然離去的前女友香澄(長澤雅美 飾演),深知自己不能戰勝的波奈江只有繼續單相思。
一個等待失蹤女友的痴心男,一個在結婚前被逃婚的苦情女,因為同是天涯淪落人而急促接近,加上一直暗戀但無法表明心意的後輩,一男兩女的三角關係,三人最終情歸何處?
當初會選擇看這齣完全是沖著三大女主角啊
香里奈+戶田+長澤
三個女主角都是可以單獨撐起一齣劇的,竟然被湊在一起,真的太夢幻了
然後,山下智久竟然一人跟三女都有愛情戲
真的太讓人羨慕太過分了(大誤) XD
對了
女性觀眾也有眼福喔
因為山下在劇中不斷不斷的露上身啊啊啊(是因為這樣緯來取名叫裸夏戀人吧!)
果然是肌肉吸引三位女主角嗎? (再誤) XD
看了上面的簡單介紹如果有吸引你的話
那歡迎看這齣日劇~~
但....請別對劇情有所期待喔....
把看這齣日劇當作以看俊男美女為主,心態上會比較容易調適
不然
怕會跟我一樣....越看越不想看...="=
因為,這齣日劇的步調很慢,男女主角的感情戲也以內心戲居多
再者,劇情轉折容易猜,然後沒什麼高潮起伏
說實話
是齣劇本遠弱於演員陣容的日劇

賢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38歲NBA聖安東尼馬刺中前鋒鄧肯 (Tim Duncan)決定執行最後一年1030萬美元合約,再拚一年,為生涯第六座總冠軍努力。
ESPN今天報導,鄧肯還想再打一年,與帕克 (Tony Parker)、吉諾布里 (Manu Ginobili)共同為馬刺衛冕全力以赴。1997年進入NBA的鄧肯,即將迎接他生涯第18個賽季。
鄧肯今年例行賽平均每場可以攻下15.1分、9.7籃板,季後賽16.3分、9.2籃板,表現相當搶眼。
今天熱騰騰的NBA新聞來囉~~~~~
先前所希望的已經成真一項(灑花)寫在2014 NBA冠軍之後 
說實在的
鄧肯平均15分9籃板的表現如果選擇退休真的太可惜
這樣的效率根本還是一線球星啊
留下來拚連霸絕對是明智選擇
接下來就看LBJ是否會續留熱火吧....
我個人是覺得機會還是挺大的
除非,自由市場出現重大變化
有另一隊組成了類似熱火這樣綠葉齊全,且加上LBJ可組成三巨頭的強大陣容
但現況能組成這樣陣容且威脅到熱火的球隊還真稀少(我只想到火箭)
所以
如果LBJ是希望到一支能奪冠的球隊的話
熱火機會仍然是最大的

賢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寫這篇主要是要呼應先前所寫的說在冠軍戰前-馬刺對熱火
雖然星期一就比完了
馬刺也以壓倒性的比分贏得冠軍

當下有覺得很高興,但卻有種不夠爽快的感覺(真難伺候)
第一是覺得這樣以4:1的勝場贏到冠軍
感覺熱火也太弱了吧!
尤其是好幾場馬刺比分都贏10幾分欸
我不懷疑馬刺的強,但熱火表現的弱著實讓我嚇到
LBJ依舊表現的不錯,但剩下的Wade跟波許有一場沒一場的
有時候在對手沒發揮完全實力的狀況下而大勝
如果我是馬刺球員,其實會覺得不夠過癮
也就因為第一點
希望馬刺三巨頭不要解散
以鄧肯的狀態和波總的調度,鄧肯再打一兩年絕對沒問題
如果
LBJ願意繼續待在熱火的話,明年的熱火依舊值得期待
這樣明年的對戰仍然是熱火VS馬刺,相信是有可能的
一隊是前年冠軍但去年輸給對手輸的很難看,打算爭回面子
一隊是前年輸了後去年捲土重來大勝對手,但從來沒連霸過,尋求隊史第一個連霸
兩隊各有非贏不可的競爭力
這樣的對戰一定超好看的啊啊啊~~~
BTW
說了這麼多,現在都還是未定數
我覺得LBJ蠻有可能離開熱火的(不要問我為什麼,單純直覺)
最後一定要恭喜馬刺跟Leonard
只有波總是我最欣賞的教練,因材施教的教練才是好教練啊
腦海中馬上浮現火箭教練當對照組....
雖然知道不可能,但林書豪如果可以去馬刺一定可以學到很多
Leonard進NBA三年就拿到冠軍戒跟MVP,相信在波總的教導下
未來一定會是耀眼的球星~~
回顧一下季後賽的精采過程跟頒獎吧~~
 

賢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愛麗絲之棘
 
說實在的
八大加入播日劇的行列真的是福音~~(灑花)
而且還挑戰同步播出
能夠跟日本同一天看到真的是想不到的創舉啊!
相較之下,緯來真的完全被比下去了
當然,對觀眾來說多了一台播日劇絕對是好事啦~
這齣愛麗絲之棘(愛麗絲的復仇)我就是直接每個星期鎖定八大看的
先來看劇情簡介吧:
上野樹里飾演因為在十四歲時,醫生父親因手術疏失而死亡,但後來發現父親的死背後並不單純,故以報仇為目標而當了醫生,並到了發生醫療疏失的大學醫院調查父親的死,向關聯者一一復仇的故事。

賢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BORDER
 
BORDER是2014春季日劇最先結束的一齣
說實在的,9集的日劇實在是太短了啊....
從我以前開始看日劇的12集一路拍到近期只剩9集
整個越拍越短了
太短的連續劇真的不是好事,因為會使故事無法有效的做個好的結尾。
先來看劇情簡介吧 :
小栗旬所飾演的是警察石川安吾,石川因為曾經遭受到槍擊事件而頭部中彈,一度宣告死亡但從鬼門關前走回,奇蹟的甦醒後竟變得可以看到死亡的被害者,故石川利用此能力,跟死者探聽證詞,並解決一個又一個的事件。

賢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今年的NBA冠軍戰不意外的由熱火對上馬刺
就我私心的想法,我希望馬刺奪冠~
理由很簡單,因為馬刺是我心目中團隊籃球的代表球隊
馬刺隊打破很多NBA理所當然的慣例
比如,NBA喜歡推崇球星
這我很能理解,畢竟球星的出現才能吸引球迷的目光跟後續的支持
也因為球星的誕生,讓NBA的比賽傾向由球星主導比賽的進行
講好聽一點,球星是要受教練所控制上場時間,但實際上,教練往往會讓主要球星有著最多的上場時間跟最常的持球時間和開火權
畢竟教練跟球星哪個受老闆重視,是在明顯不過了,球星可以吸引球迷進場為老闆賺錢,但沒有球迷會為教練進場看球吧
說了這麼多就是要說
熱火也是屬於球星主導比賽之一的球隊
但幸好大帝跟WADE都屬於樂於分享榮耀的球星(我覺得這跟他們私下是好朋友有關)
故,雖然有他們兩位頂級球星在,但球隊不至於淪為只靠球星打球,球隊仍然可以打出極好的戰績
而馬刺則是完全的特例,或者說,馬刺是稀有種了(笑)
當然,馬刺有球星在內,但在這個球隊裡面,絕對不是球星說了算,
這球隊裡面不論是誰都得聽教練 波波維奇 的指導
即便鄧肯跟帕克在場上犯了錯,下場都得被教練訓話一番
而馬刺是完全的團隊籃球至上,不分球星與否,只看空檔在哪裡或誰有更好的出手機會,球就會傳到那裡
好了
前面說了這麼多,我相信一定有人會問,那是熱火強還是馬刺強呢?
老實說,讓我完全以中立立場來看,熱火的機會會大一點
畢竟熱火現在的陣容除了禁區較弱外,其他地方都很齊全
但禁區也不算是馬刺的強項,鄧肯畢竟老了,無法主宰禁區了
無法在禁區取得優勢的話,馬刺打熱火就只能靠防守多加點油
尤其一定要守死雷槍啊,雷槍在第四節的破壞力真的太大了,我認真的覺得雷槍會是這個對戰的X因子
而馬刺的X因子則是迪奧,迪奧能傳能投外線還能打籃下,他在馬刺的陣容裡面可以發揮到最好的效果
最後,在強調一次
我希望馬刺能在今年拿下冠軍
因為,實際面來看,馬刺很有可能明年(最遲後年)三巨頭就會解散了
因為鄧肯38歲,吉諾比利37歲,可預見的是他們兩人的上場時間將逐步減少到20分鐘上下
很快的馬刺將成為帕克的球隊,而鄧肯跟吉諾比利的空缺將由其他人補上
到時馬刺就算仍然能維持闖進季後賽,但要成為西區冠軍可能機會不大了
今年是馬刺三巨頭最有希望在退居角色球員或退休前拿冠軍的一次機會
喜愛團隊籃球的我希望馬刺能贏
希望能有更多球迷看懂團隊籃球不只是老人球
不是只有灌籃跟單打才好看,好的傳球製造空檔也很好看啊
嗯....但我想大部分人還是不支持我的看法啦,算了....
最後...馬刺加油!!!

賢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關於談這件事要先知道整個案件的來龍去脈
所以先轉貼上新聞內容

21歲的大學生鄭捷,竟然能夠如此冷血,在昨天下午短短4分鐘之內,血染捷運,兇刀猛砍,總共4人死亡,23人受傷,他在4、5、6節車廂之內,繞轉殺人,選擇龍山寺到江子翠站行兇,也是台北捷運最長的距離,淡水河之下,沒人逃的出去。
誰能想像,有一天捷運會成了殺戮戰場?一張張照片,都是最最無辜的受害者,看著人群一個個倒下,驚慌、害怕,但面對的,是殺人不眨眼的兇手,是30公分染血的兇刀。
目擊民眾:「他(鄭捷)是從最後一節車廂,然後一路都有傷患,然後有人已經受傷,有人流血,有人已經口吐白沫,已經很多人都已經喪失意識了,捷運門一開以後,所有乘客都往外衝,還一邊叫,然後那個阿伯是慢慢走出去,不過他徘徊了一下,就直接倒在地上。」
民眾瘋狂逃竄,情緒無法平復,一場隨機殺人,在下午4點26分,龍山站出發後,真實上演,到30分抵達江子翠站,短短4分鐘,車廂成了煉獄。
鄭捷從第5節開始行兇,不叫喊、不說話,對著3名睡覺的乘客就是一刀,鄰近民眾滑手機沒發現,但這些低頭族,也成了鄭捷目標,從第5節到了第4節,有人開始瘋狂尖叫,鄭捷卻關閉理智,殺紅雙眼,有人跌倒,就是一刀,沒倒下的、再一刀,一路轉回第6車廂。
新北市警局局長陳國恩:「他今天下午到超市買了2把刀,一把大概30公分左右,一把比較小的放在口袋,他從江翠站出發,坐捷運到國父紀念館,再從國父紀念館搭回來,到龍山寺的時候,他開始殺人。」
出了月台繼續砍,像在散步,有人試圖阻擋,卻抓不了鄭捷,捷運站內民眾奔逃,無法置信,直到閘門附近,5、6個人將他逼往角落,最後62歳陳風飛撲將人壓制,一群人蜂湧而上,也忍不住痛毆這個殺人兇手。
鄭捷被逮住了,但更要緊的,卻是得快快救人,有人摀著胸,有人抱著肚,鮮血不斷流出,救人像在跟時間賽跑,18年的捷運,載運無數乘客,誰能想像,有一天竟然鮮血滿佈,4人死亡23人受傷,4分鐘,一個殺人犯、釀成無數個家庭悲劇。-內容來源TVBS新聞
我想談的是
這件事引發的後續效應
所以就不針對鄭捷這個人是否有人格異常或精神疾病來多做著墨了
首先
這件事引發了死刑與廢死兩面的爭論
贊同死刑的人強調若廢除了死刑,那像鄭捷這樣的人不死刑處理社會不能接受,且受害者家屬無法獲得心靈上的撫慰,
推行廢除死刑的一方則大多要求看背後層面的因,鄭捷只是果,讓他變成這樣是教育制度的問題...等等,
且死刑只是讓受刑者家屬也感受到失去家人的痛苦,而死刑也無法遏止
重大暴力犯罪的發生,最重要的是,他們認為很多死刑犯其實是冤死的。
讓我想寫這篇來聊聊就是因為兩方的爭辯讓我有所感想
我個人是支持有死刑制度的
其實我個人是更希望能有不同的刑罰方式啦,用以牙還牙的方式來做刑罰,
比如用刀殺人的就用刀來讓刑罰,讓他感到受害者的痛苦;用槍殺人就用槍來刑罰....以此類推,
真正讓殺人犯感受到被他殺的人有多痛苦
但...這樣的方式在現今的社會一定無法執行,因為不夠人道,不夠文明,太殘忍,太血腥....,有很多無法執行的原因,
讓我支持死刑存在是因為這是最簡單的維護正義方式
如果有別的方式可以撫慰受害者家屬心靈跟使社會大眾感到合適的刑罰
我也會支持
但以現況來說,廢除死刑要怎麼處置這些犯下重大案件的人?
讓他們無期徒刑一直在監獄過活嗎?這麼做會對那些有心改過向善的人有幫助沒錯
但若是心靈已經扭曲的人呢?他根本上就是覺得殺人是他的使命,或是覺得殺人是快樂的,那一直關他在監獄裡,意義在哪裡?
在我看來,似乎意義只存在監獄外的衛道人士罷了。
當然
主張廢死的一方會說,因為冤案而死的人讓他們覺得死刑該廢除,
我想問....
如果認為冤案太多,那不是應該檢討冤案本身嗎?
為什麼會抓不到真正的犯人,而現在被判死刑的犯人為什麼會有證據說明他殺了人呢,
如果不去檢討冤案產生的原因,卻為了冤死的發生,而推行廢除死刑,是不是倒果為因了呢?
回到鄭捷的事件上
我覺得台灣的教育制度的確有問題
但大家都是在這樣的教育制度上長大的,如果怪罪這樣的教育而產生這樣的人似乎偏頗了
在我看來,導致鄭捷的產生,最大的問題在於他的家人跟他自己
每個人在求學上/在工作中都有壓力,自己怎麼把壓力給抒發掉是第一個關卡,
當第一個關卡卡住了導致壓力無法釋放,就要靠家人的開導,
但很明顯的,他的爸媽在事件發生後的態度,對不起社會跟賠上一切都無法贖罪的言論完全感覺不到對鄭捷的愛跟關懷,
也就是因為"家人"這重要的第二關卡也失效了,才會讓鄭捷成為台灣第一個無差別殺人事件的殺人犯....

賢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PRICELESS是2012年的秋季日劇,當初會追這部一開始是因為香里奈(笑),

賢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我個人很喜歡看推理跟懸疑小說
但我的看書速度其實不快,所以要讓我在短短三天內就看完一本書不容易,但這本書有做到這點!
先看看本書簡介吧


賢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IMAG0646.jpg
方大同一直是我很喜歡的歌手之一
雖然不是那種每張專輯都有買,但至今買了三張也算是國語專輯中買最多的歌手了(笑)
我習慣先試聽專輯的兩三首歌,若有驚豔的感覺就能讓我衝動的買下它。
而這次我是先聽到主打歌的危險世界小方這兩首,危險世界這首歌獨特的節奏感跟不同於華語歌的流行旋律,小方裡的rap表現則讓我驚艷到不同於以前的方大同,
這兩首歌的領域對以前習慣走R&B路線的方大同而言,理應屬於比較弱的地方,但偏偏這兩首歌都這麼好聽,讓我馬上衝動的預購下去了 !

賢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